【选调生】广西2024年定向我校招录选调生公告

  • 孙露娜
  • Published: 2023-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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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广西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大力发现和储备年轻干部,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意见》(组通字〔2018〕17号)要求,广西决定面向我校选调2024年优秀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我校电子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软件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专业2024年应届毕业生。(毕业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不含定向或委托培养等形式攻读学历学位、因政策限制不能到广西工作的人员,有过专升本或独立学院学习经历的人员,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公务员录用规定》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好,对党忠诚老实,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服从大局,服从组织安排,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

(二)学习成绩优良,专业素质好、专业能力强,取得对应学历学位的2024年大学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其中,本科生须为全日制学历学位;硕士、博士研究生报考的,需取得“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或华东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法学专业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以第二学士学位报考的,第一、第二学士学位所就读高校均为我区定向招录高校(见附件),所学专业均须符合定向该校招录的专业要求。

(三)年满18周岁以上,大学本科毕业生26周岁以下(199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1993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2周岁以下(1991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参军入伍经历人员相应放宽两岁。

(四)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2.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应届毕业生;

3.担任过院系以上学生会(研究生会、社团联合会)主席、副主席、各部部长、副部长或团委副书记、各部部长、副部长,班级班长、团支书,校级社团主要负责人,且连续任职时间满1学年以上(任职时间截止到2024年6月底),或者获得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毕业生”等综合荣誉。

(五)法学专业的须获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有公务员法第二十六条所列情形的;

有公务员法第五十九条所列行为的;

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

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被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的;

被机关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

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的;

政治素质、道德品行、社会责任感、为民服务意识和社会信用情况较差,以及其他不宜录用为公务员的情形;

有学术不端问题的。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可通过登录八桂先锋网(www.bgxf.gov.cn)的广西选调生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如实填写《广西2024年定向我校选调应届毕业生报名表》。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0日18:00。

报名资格审查由广西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负责。11月13日后,报考人员可通过广西选调生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11月15日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可在广西选调生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报名表》,经院系党组织审核盖章后,学院统一将《报名表》纸质版快递至广西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干部规划办,0771–8808579、8808548(传真),电子版E-Mail至gxgbghb@bgxf.gov.cn,邮件标题注明我校+培养单位名称。(报名阶段,暂不需要国科大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审核盖章)

11月24日后,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可在广西选调生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录工作各环节、全过程,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选调资格。

(二)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为《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每科分值100分。笔试时间为2023年12月2日上午,面试时间为12月2日下午—3日,若有变化另行通知。笔试、面试地点设在北京市,具体事项详见准考证。

笔试、面试合格分数线由广西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统一划定。考生可于2023年12月下旬登录八桂先锋网的广西选调生报名系统查询本人考试成绩。

(三)签约。笔试、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可与广西签订三方就业协议。签约由广西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和事项另行通知。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签约的,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

(四)体检和考察。与广西签订三方就业协议的考生列为体检和考察对象,特殊情况暂时无法签订三方就业协议的,经广西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同意可列为体检和考察对象。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有关要求进行。考生初次体检的基本费用由广西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承担,复检的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

考察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进一步复核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条件,全面了解其政治立场、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表现等方面情况。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不予录用,与广西签订的三方就业协议自动解除。

(五)岗位分配。广西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根据签约且体检考察合格考生的综合素质、学历层次、专业背景、笔试面试成绩、考察情况、个人意愿以及用人单位需求等多方面因素,综合研究确定考生具体选调岗位,并通过八桂先锋网(广西选调生报名系统)向考生本人反馈。对获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的法学专业毕业生,优先考虑安排到法院、检察院工作。

(六)公示、确定人选、报到和录用。广西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后,将拟选调人选在学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选调人员。

选调人员按照通知要求持毕业证、学位证和其他规定材料于2024年7月10日前到工作单位报到后,用人单位按照管理权限办理录用手续。超过规定时间且无正当理由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或不报到的,取消录用。特殊情况的,报到时间可延迟至2024年12月31日。

报到后,由用人单位组织安排在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监狱、戒毒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选调生进行体能测评和进一步体检(仅涉及特殊体检标准的项目)。体能测评不合格的,调整到其他非人民警察职位。

四、相关政策

(一)选调生由广西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根据培养要求、用人单位需求并结合个人意愿统筹安排到各级党政机关工作。选调生到岗后按有关规定安排到基层培养锻炼。符合急需紧缺专业要求的毕业生可优先安排在市级以上党政机关。

(二)新录用选调生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任职定级;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三)考生不需要缴纳报名考试费。

咨询电话:广西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干部规划办

0771–8808579、8808548(传真)

电子邮箱:gxgbghb@bgxf.gov.cn

文章来源:就业信息网 (ucas.ac.cn)